Monday, January 15, 2007

I got a Lust for Life

我們常常說從外表去看「歌星」是膚淺的。

今天又讓我先來膚淺一下。



這個傢伙叫Iggy Pop,拍這一張照片的時候應該五十來歲吧?現在他已經六十歲。簡直就是一副完美的搖滾軀殼……由臉孔至褲襠都是。

我們從來沒有流行樂英雄,只有搖滾英雄。為甚麼?因為流行歌手的臉上我們只看到油脂、看到俗氣,看到一些假惺惺裝出來的貴氣。但搖滾樂手會被稱呼為英雄,因為他們的生命很多時都是一個傳奇,他們會受苦,會反抗,會思考,他們都有實實在在充滿血肉的故事,是關於生命的故事。

Iggy Pop,這個傢伙才看一眼就知道小時候是個讓父母及老師嘔氣的孩子。

無論如何,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癮君子,嗑藥嗑得絕對過了頭。但他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笨,雖然中途輟學了走去學藍調,這個人也總算曾經進過密芝根大學。在一次訪問之中,記者們都想從他口中套出一個胡說八道的瘋狂癮君子故事,但他表達能力出眾,說話充滿智慧使人吃了一驚。

他一直受到海洛英的折磨,從來談不上是半個搖滾巨星。發片從來沒有大賣,連生活的駛用都有問題。

英雄都要獨自上路,但身邊都會有著一群知己。忘掉了The Stooges的話,搖滾路上Iggy Pop起碼還有一個同伴,他叫做David Bowie。大家都認為David Bowie化身的星塵歌姬Ziggy Stardust,名字Ziggy就是來自Iggy。Ziggy都有過當紅的時候,有著一定的名聲;Iggy卻由The Stooges年代一直潦倒,於是Ziggy決定幫他一把。幫是幫了,但Iggy Pop太暴烈,暴烈得即使加入了David Bowie那些媚態十足的音樂元素,都不足以令他走向群眾。這與本身頗帶迷人才氣的Lou Reed不同,不可同日而語。Lou Reed可以被稱為The Dark Prince,而Prince這個字眼永遠套不到Iggy Pop身上,包括The Stooges的最後一次公開演出都是以群毆告終。

七十年代末,David Bowie與Iggy Pop曾經一同住在柏林三年,目的是共同對抗毒癮。事實二人都表示那並不是太成功,柏林也不是一個純潔之都。出道多年的Iggy Pop,第一次見識到大型巡迴演出,也只是參與了David Bowie的巡迴演出,總之這個Iggy Pop,當年只是身處被視為渣滓的一群。

不久,在柏林三部曲以後,樂壇變色龍David Bowie的事業在八十年代初一下子飛上頂峰,成為無人不曉的巨星。

萬丈光芒下,David Bowie並沒有忘記Iggy Pop這一個同伴。David Bowie翻唱了二人共同創作並收錄在Iggy Pop大碟The Idiot的China Girl。不要以為翻唱是Bowie創作之路上技窮的舉動,事實Bowie除了China Girl這首名作以外,還翻唱了數首Iggy Pop同作的作品。但最重要的是,China Girl得到了商業上的非凡成功。

為什麼?因為重新編曲及由Bowie獨唱的China Girl的商業成功,使共同創作者Iggy Pop能夠得到大量的版稅。 由此,Bowie成功使Iggy Pop成功解除稅局的追討、而Iggy可以有三年的生活駛用,使他可以休息並徹底戒除毒癮,以至結婚。

這是Iggy Pop的搖滾道路上第一次在財政上消除壓力。搖滾樂手與流行樂手不同,流行樂手沒有賺不到錢的,因為賺不到錢的時候他們早已消聲匿跡另謀生計。搖滾樂手卻會死命掙扎,一直以搖滾樂手的身份去掙扎,為的是甚麼?

"Cause of a Lust for Life"

非常非常神奇的一首作品。

這個年頭不知還有年青人聽過,但你不用是Iggy Pop那一代的人,只要你是九十年代中對外語音樂或電影有一定認識的人,一定知道是那一首,就是英國電影《迷幻列車》的主題曲。

與David Bowie共譜的作品,搖滾樂與其他藝術一樣,有不少珍品是在事後才被發掘出來的,Lust for Life成為經典的時間也許未算遲了。

怎麼說非常神奇?

這是一首Catchy得你一聽便忘不掉的歌。

但,它的旋律竟然是如此的是破碎!這真的是非常少見,通常Catchy的作品都有著非常非常漂亮的旋律,但這首不同,我甚至想像不了自己可以在karaoke點唱而不會被朋友停唱。但事實上它真的Catchy得你不得不記著。

的確,是有聽到David Bowie的影響力,起碼那Upbeat及跳脫感其實甚少在Iggy Pop的身上找到。那種在結他配合節奏部架構下充滿節奏感的音牆,聽起來不是有一點像"Heroes"一樣嗎?(不過"Heroes"從結他的音效及旋律都比較有用心一點。)

總而言之,三和弦,完美的節奏,還有誰去管那他媽的旋律?搖滾樂本來就應該是這樣。

那一種活力、熱情,就是搖滾樂最根源的部份。那就是生命力,對生命充滿熱情,面對著一個又一個來自生活的困難,一切逆境,一切被自己弄得一團糟的東西,就是要用活力與熱情走過去,對生命仍然充滿慾望。搖滾樂的火氣有很多面,Iggy Pop這一種不是Kurt Cobain那種被社會現實扭曲了後大呼"I hate myself and I want to die"的厭世態度,只是一種人類最根源渴求生命、最基本最根源的熱情。

Iggy Pop除了這樣唱過,還這樣走過。看到這個當年事業一團糟、又染上毒癮,身上沒多半個錢的人,你就不可以堅強一點?

說他是英雄,因為他走過一段充滿危險、危機四伏的旅程,而他成功回來了,而且是充滿氣度的回來,被大眾認同為搖滾樂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一個樂手那般回來。所有今天使搖滾樂看起來很兇暴、狂野的一面你也可以算一筆在他頭上。所謂英雄,都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受凡人敬服而已,Iggy Pop在我眼中的確是要擠身搖滾樂英雄之列的,那怕是個反英雄。

六十歲的他,起碼還有六塊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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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ien by YH Lam. Original Posted at www.yickh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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