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0, 2009

我的世代

The Who是我所看到的,第一隊完完全全的搖滾樂隊。My Generation不是節奏藍調,它完全不同,它是新的東西。這一首歌,見證了純綷搖滾樂的誕生。

以上的一句話當然不可能是我說的喇,My Generation是1965年的歌,在我的世代,不要說誕生,搖滾樂早已多次脫變,開支散葉以至磨朽了起來。這是引用搖滾樂作家Keith Altham的話,改寫而來。

說是新的東西,My Generation還是保持有一些節奏藍調的特色,例如主音的呼喊與回應(還有的是結他與低音結他)。雖然它不是很藍調,也沒有鄉村味,但這已經足夠令它聽起來跟披頭四或滾石很不同。可以說,它是把所謂的Rock'n'Roll過渡至Rock出了很大的力量,不過,這是單單是從音樂的層面。

我想,My Generation在今天的主流寶寶耳中,仍然是太刺耳、太野性的一首歌。"I 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Pete Townshend老了,反悔了,但這仍然是年青一代的大合唱。Roger的口吃式演唱是因為怒火、製作唱出「fuck」的效果還是模仿吸食安非他命後說話的情況(知名的安非他命吸食者有Pete Townshend、Keith Moon、Bob Dylan……當然還有酒井法子喇)。那就不用說The Who在演奏結束後把結他及鼓砸碎的演出(我仍然未看過任何John Entwistle砸貝司),而在仍然在某些人眼中是天理不容的。

(我還記得,謝檸檬把結他打碎了以後,有人曾說:這個人連樂器都不懂愛錫,怎會彈得好?

先不說你認為Pete Townshend這一個節奏結他手,這個排在滾石雜誌史上百大結他手第五十位的人,你認為他彈得甚麼樣子。排第一的那個Jimi Hendrix,也學著Pete那樣砸起來,砸之前還要放火先燒它一下。技術型的結他手的話……Eddie van Halen砸過,Ynvie Malmsteen當然也砸過。)

沒甚麼喇,我想說的倒是,那個年頭有人敢做些別人不會的事,真好。有人肯弄一些沒有人敢弄,沒有去想一想這個巿場、這個社會、這一個世代的人喜歡甚麼,就是要做一些自己想要的甚麼,那一份自我及勇氣,多麼漂亮。

人類的社會永遠替族群定下一把尺,要得到認同便要按這一把尺去跑。好學生是指要拿得多A,所以有人在A-Level拿了4A1B仍然會痛哭(雖然失了這一個A跟本對大局全無影響)、有人不拔尖是為要在AL多拿五個A……好青年要關心社會大事發表正確的意見(大部份人的意見)、對事物要遵從正確的觀點(大部份人的觀點),所以你可以見到身邊的人對李澤楷及梁洛詩產子事件發表一式一樣的主觀意見……年青偶像要有正面的形象(只是表面喇,至於要去嗑藥、打友誼波嘛,不被找到就行),要疼錫自己的歌迷(是真是假,這我倒不知道了)。

你不按這一把尺去做事,如何能夠有頭有面?如何可以說是成功?唱著一樣的歌沒壞,有問題的是唱了一些不同而又耍壞的。

不是第一次這樣談My Generation這一首歌,但我慶幸自己今天仍然會談論及歌頌這一首歌。音樂除了聲音,還具有精神、態度以及想法的。



Monterey Pop Festival, 1997

可能是第一個流行樂音樂節,也很有可能是美國流行樂迷第一次看到The Who非常破壞性的演出(還有那些Roadie,竟然跑出來拯救裝備)。不過,還未夠,Jimi Hendrix之後還會走出來放火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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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ien by YH Lam. Original Posted at www.yickh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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