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3, 2006

如何受到歌頌地露械 [M 成人內容]

大家還記得在The Who的名作My Generation有一句非常有名的歌詞”I hope I die before I get old”嗎?

「你喜歡這句歌詞嗎?」非常喜歡。「你同意這句歌詞嗎?」不同意。

不同意,又怎麼會喜歡?說實話,寫這句歌詞的Pete Townshend也不喜歡,年紀漸長的他更後悔寫下了這一句歌詞。

我不喜歡一個人,不代表我會否定他所做的事。我喜歡一個人,不等如我會贊同他所做的每一件壞事。

不同意這一句歌詞,但很喜歡聽。試想想,一群反叛的青年人在台上揮舞著結他、把咪高峰當作是血滴子一般拋出去、邊打邊倒翻每一個鼓,然後大呼我想在老去前死掉。

單是想著這一份情懷已經有夠血脈沸騰。我不想早死,但看到那群人大呼叫著要早死,就像看到搖滾的真義:「是不對的,但我就是要死,而且我都敢說出來!」他們不用去自殺,他們不用去實踐,但他們夠膽大呼出自己的感受已經很足夠,你?你連上課用英語回答問題都害怕,更不用叫你說出心底話:「那個叫Jxxxxxxxx Lxx Kxx Mxx的老師是白痴。」(這是混合起來用的,後一句是我心底話,但我不害怕說英語)

起碼,那曾經是真誠的感受。而不是一早破瓜了,卻在台上對歌迷說三十歲前不會失身。(真的是操你媽個B!世上怎麼會有這種傢伙!)

從前有個傢伙叫Iggy Pop,被封為Godfather of Punk,他喜歡在表演中途露出陽具,傳說是因為他天賦異稟,對自己的尺碼非常自豪,另一方面,他喜歡用這個方法以表達自己對台下歌迷呼喊的蔑視及不以為然(而事實,Lou Reed起碼都有一張Transformer,Iggy Pop連一張銷量比較像樣的唱片都沒有)。而這些故事,這一個人所幹的事,一直都為搖滾樂迷的傳頌。因為,我們都在他的陽具中找到搖滾(!)。

(自己參透一下吧!看到這裡的,相信你已經可以從以上的一篇廢話中跟從到這一套無聊的思路)

不久之前,也有一名傢伙叫做Nick Carter,他長得一副娃娃臉,還梳了一個杜拉格斯髮型,加入了一隊名利雙收的男子組合Backstreet Boys唱白臉,看起來就像一個純潔無瑕的小男孩,挑起每一個喜歡迷偶像的天真女孩的母性以及性慾。然後,喝醉了的他在一間餐廳內不知為何事與一名女士爭執,脫下褲子露出陽具以侮辱對方。這種傢伙就算不露出陽具,誰也知道他只是個白痴。

大家做著同一件事,效果卻如此不同,為甚麼?

就正如謝霆峰學著別人在台上敲爛結他。很多人都做過,包括被所有人封為結滾結他之神的Jimi Hendrix。那又如何?當娛樂記者問謝生為何要打爛那柄結他,他一臉裝酷卻又難掩心中的一份喜悅:「你們不會知道。」之前提到Pete Townshend,早年他打壞的那一大堆結他聽說也不是甚麼高檔型號,不過把結他一柄又一柄的打壞,也使早年經濟情況不佳的The Who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

「你們不會知道」……對,我怎麼可能知道?為了名氣、為了在行內可以繼續混下去連殯儀之星都當上了,打爛結他算甚麼?根本對名氣沒有大作用,不如省點錢去買波鞋吧。

這篇廢話,也許可以替我消消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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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ien by YH Lam. Original Posted at www.yickh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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