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都希望找一首自己最喜歡的Oasis作品出來,原因不是因為它很困難而又很有挑戰性,雖然它也真的是很困難很有挑戰性。而原因是,我當我聽完一首又一首,就好像Rock 'n' roll stars又或是Live Forever、Supersonic,我都會由衷地撫心自問,「它怎麼可能不是我最喜歡的一首呢?應該就是它了吧?」
沒有騙你,是真的,就再兩、三個星期前我都一直在聽Definitely Maybe,而過去的一個星期我也在聽What's the story morning glory。Noel Gallangher曾經說,在某個不明的原因下他在那幾年首的歌首首都很好,如果他們把那個年頭的歌都儲起來留在往後的日子用作大碟,就不會讓傳媒有這麼多的機會說三道四了。
我們都會說,Oasis更像幾個流氓,不是音樂人。我想這就像那些古典菁英一樣,把「音樂人」升至一個自以為是、高人一等的門檻。
請答我,為什麼在飛機上醉酒鬧事的人不是一個音樂人?廣義的描述音樂人,大概就只是在製作音樂的人,即是要狹義地定義,最多也是「以製作音樂為生的人」、「比較理解音樂」、「比較能做出好音樂」之類,這些與醉酒鬧事、被人打掉一口門牙都是沒有矛盾的。
我從來就很討厭自以為自己比大眾高一個層次的人,所以我從來都很討厭一些惺惺作態、賣弄花巧的音樂。如果只是因為要追求創意、深度,就要玩出那些古靈精怪不賞心沒美感的電子音樂,又或者要追求就在搞一些故弄玄虛的死亡搖滾,我說啊,你都還沒有嗑藥在裝甚麼上頭?「好正」、「好正」背後還不是一個他媽的扮有型或不懂裝懂。
Intro好像Imagine、Chord Progression好簡單、歌詞內容模糊不清,我想也的確是可以用來挑剔Don't look back in anger的地方,但我想也只是僅此而已。但當你想到剽竊拼貼本來就是搖滾樂的奶粉、3-4個Chord是搖滾樂的傳統,我實在想不到如何去反對這一首歌被說成九十年代的其中一首經典作品。人在年青時總覺得被壓迫,做很多事都會被成年人制肘,一股怨氣,卻隨著一句Don't look back in anger吐了出來。Noel很擅長寫Anthem,聽一兩次你可能已經要跟著他點頭用力猛地吐出一句But don't look back in anger,這應該就是致命之處。或許歌詞含糊更令歌曲失去指定群眾的局限?我們都可以一起肆無忌憚地大唱,Sally跟Lyla是否姐妹誰還會去想?我們都不管,這首歌是Noel寫的,是他唱的,但我們不會感覺到這首歌是屬於他的,只要琴聲一奏起,我們全部都屬於這首歌。
而它要我們一起放聲大唱:
My soul slides away
but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I heard you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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