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聽音樂」,「我喜歡看電影」;「我喜歡看書」,「我喜歡尋找好吃的食物」。「我喜歡旅行」,「我喜歡日本文化」。「我喜歡遠離城巿親近自然」,「我喜歡時尚服飾」。「我喜歡博古論今」,「我喜歡笑看風流」。
年紀大了,對事物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我想我這種敏銳的嗅覺,從小時候便一直在運作,嗅著嗅著。每當我嗅到那一種味道,便會混身不自在。而這種味道,一直到在,也一直逃不過我的嗅覺。
有時,人的興趣喜好,自我意識很濃烈,還比較像在自我形象塑造。舉一個例子,有人很積極地向別人推銷自己喜歡看書,我倒不介意他們很積極地介紹自己看過的書,抒發己見。但對於那些只是不停擺出一付我愛讀物的姿態,含糊兩句似是而非又空白無意義的說話,便在各社交媒介上建立一個好讀的形象,有很大的戒心。
我們的所謂喜好興趣,很多時都是活像一種形式主義。我要自己是一個文化人,我多去買書,我不停地看書,讓每個人都知道我是一個會看書的文化人。但我對書本的理解,我對每一本書的想法,倒變得次要。因為這是要思考、要體會的。恩考與體會花時間,亦推銷不來,這部份沒有「巿場」,可以省略。
我希望我成為一個喜愛音樂,我去推銷,我去音樂會,我去學結他。對音樂的認識、理解,去認清到底音樂是甚麼一回事,到底音樂這麼多年來如何發展,這太花時間,太花氣力,返正我把我那柄結他的照片放到facebook便可以換來十數個likes,這不是已經達到了目的?返正每個人都知道我去看了很多不同的音樂會,沒有人對我的感受有多少興趣。
我只要不停的到電影院,人家便會把我看成一個喜歡電影的人。而我對每一套電影的見解,只跟要大部份人所看到的都一樣,我的深度也不會輸人。至於對每一齣電影我自己所有的理解、對鏡頭劇本的處理、對電影的發展的看法……哈哈。
如果我只用片面的方式,已經可以換來我想要得到的形象,已經可以換來同朋的讚好,花氣力、功夫用在一些沒有效益、沒有巿場的地方,是否不太划算?只要跟主流意見相乎便可以不落膚淺,誰人還會花功夫去進行獨立思考?
有時我想是不是我自己太偏激。我們都明白,我們都對自己的「醒目」有一種快感。我們也對自己的形象很在意,未必是全心的「急功近利」,但是「事半功倍」不正是我們所追求的?不過這種對自己喜愛的事物也是如些但求自圓其說,不付出精神心血去明白了解的做法,我就是始終嗅得不是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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