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彈Bass的觸覺。
當然,我到今天仍然學不會用pick,是有怕麻煩喇。但但右手非常快地pluck線,那一種重量感是結他沒有的。當你越用力地pluck在線上的時候,粗弦的反彈力便越大,總覺得有一種原創的快感;當你越彈越快的時候,那反彈力令你覺得你的右手就像飛了起來。
很棒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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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可能是因為雷鳥本身的設計關係,線與琴身的距離很大,跟雷鳥玩的時候,那種飛起來的感覺要比BB還強烈。
總之這是很棒很棒的感覺。
另外,又綜合談一談學Bass的理由,正如上一篇所講原因不外乎三個。冇乜人彈容易入Band、容易彈,然後就是因為喜歡某一個Bass手。像上一Part談到那位作者是因為Larry Graham,網上一位非常好的Bass教師Kris Rodgers(Dmanlamius)是因為Flea。(我?講過喇,John Entwistle及恩田快人)
不如這一次又看一看Flea。
談到選Bass,Flea說他現在是rock star,這支Musicman是不用錢的。奇怪嗎?你越有錢便越少錢要用。
另外,主持你認識吧?River Phoenix,已故的李華馮力士,他過身是Flea是其中一個在他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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