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老闆上星期問了我一個問題:為何你會喜歡上那些自六十年代以來的「原真搖滾」("Authentic Rock")?是因為受到了父母或親戚的影響嗎?
我想了半分鐘才回答,但答案依然很遜。「我也不知道有甚麼原因,但我可以肯定沒有受我認識的人所影響」。當然了,我身邊跟本沒有人聽這些六、七十年代的搖滾樂。
實不相暪,本人是一個不太容易受人影響的人。(其他說法是多疑、自我中心、自大、自以為是……)
我記得我曾經說過,本人喜歡那一些年華已經老去的音樂,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伴我成長的音樂主要是九十年代中期的Britpop,即是那個把「英倫偉大音樂傳統」翻新最推出古老當時興的時間。那麼,我會喜歡上那些給予Britpop無限養份(這字眼很袁智聰)的「原真搖滾」,就不見得會是一件怪事了吧。
「原真」是一個很高尚的字眼。當一個人將那一段時間的搖滾,標籤為「原真」,以乎已經給予了一份音樂以外的認同。除了這一個話題,我也跟老闆談過,當你明白那些音樂的歷史背景,你就能夠從另一個角度去了解及欣賞那些音樂,讓你從另一個層次去體會那些音樂的精神。本人始終很喜歡用這一個比喻:單單純粹用聽的去享受音樂,像跟她造愛。跟一個你完全沒有情感毫不了解的人造愛,當然也挺爽的,但就沒有所謂的靈慾一致了。就像叫雞,用錢去買服務來滿足你的性需要;用錢去買些音樂來滿足你官能上的需要……不過現在大部分人都是「叫雞唔俾錢」,非法下載了就算。叫雞沒關係,不過這跟「愛」就有一點距離了。
那個年頭跟現在不同。現在的資訊科技太發達,唱片工業跟以往已經改變了很多,一張唱片的成功包含了很多巿場、銷售的技巧。就像跟電影、電視劇、廣告的連繫,現在的資訊已經把人們跟音樂的關係改變了。人類惰性在資訊的催人下使巿場的吃泡泡糖態度變成大多數,我們已經不再需要為尋找自己喜歡的音樂去努力,流行樂已經會排山倒海地推像你的腦中,讓你認為自己愛上哪一首歌(通常都只是愛跟她搞下野而已),而你不會察覺到有問題。把這些看在眼內,怎能不會因此感到不是味兒?而前題更是,製造音樂的人,事前已經會有這一種覺悟,你早就知道巿場會如何看待你的音樂。以往音樂人容易迷失於「做音樂是為了誰」這種問題,但現在的音樂人很少有這種迷失……「自己」、「樂迷」……當你一開始就是為了巿場而做音樂,你還怎會迷失?
可能只是主觀印象,也可能有個別例子。
總之,現在我走在唱片店中,看到一排一排的唱片,總是暗暗嗅到一種充滿商業的味道。音樂背後那一種洗畫沿華、沒有菱角、千依百順的感覺,追捧的樂迷那順手捻來的泡泡糖式欣賞態度,味道濃郁得我不能詐看不見。那麼,似乎六、七十年那些比較費勁及未飽和的巿場態度,能夠用保持自我態度來闖進主流的音樂,似乎總是比較容易令我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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