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否認,你聽的音樂在你而言是有很重要的意義,那很容易就成為塑造形象的一件重大工具,又是從年齡族群中尋找認同的重要一環。
我沒有否認我已經老了,起碼我就是其他人口中品味已經停濟不前,追不上潮流,開始被邊緣化的那些老樂迷……雖然年齡不相襯。
但事實我聽很多對我來說是新的音樂。很多人很容易就會說出:「你喜歡聽The Who嘛!」老哥,The Who出道的時間,我甚麼都不是,二十年後我才跚跚來遲落地哇哇大叫。但這種不是我對他們的音樂失去感覺的理由。
我不知道為甚麼那些是四十年前的音樂,今天的我就不可以為此而感動,為此而感同身受。
一切也只是那一份藏在感覺裡的感動,與年齡無關。
或許有人會認為,那是一份懷古、一份把經典納入自己的名單以推高自己品味的做法。這個我絕對不會承認。據說,在這個年頭你要在人前裝酷成功的話,你應該要去聽Sigur Ros、Franz Ferdinand以至James Blunt、Mika等等。但最好不要是Coldplay或Green Days,因為太多人喜歡,亦比較中間路線,情形就像九十年代中聽Oasis,不會使你形象變得俗套,卻不夠酷;也不要是去聽Travis,那就像在九十年代初去聽R.E.M.,他們的音樂太保守了。
好了,就當聽那些來自遠古的搖滾樂會使你變酷……對了,不要聽那些來自神話年代的,千萬不要跟人說你聽Chunky Berry、Buddy Holly等,拜託,尤其是對那些二十來歲還會覺得「電燈膽」感到精彩萬分的朋友,我不想你作出「社交自殺」的行為。我膽敢告訴你,沒有看我Blog的朋友絕對不會知道我是如此投入在The Who、Judy And Mary或Iggy Pop的……甚至Mr.Children也不會!(除了沒有看我Blog的Mr.Children Fans@HK網友)
上兩個星期我都在聽Led Zeppelin,某情度上你可以認為Led Zeppelin是比The Who更超級的頂級大團,如果今年是1973年,你站出來說我聽Led Zeppelin,一定比你對人說你喜歡The Who更酷。如果你可以唱得很像Robert Plant、又或拿起電結他能裝Jimmy Page裝了一個六、七乘,比起唱得像Roger Daltrey或彈得像Pete Townshend,你酷多了很多。
但我不會對你說我是Led Zeppelin的樂迷。我對Stairway to heaven嘆服之至,也很喜歡Heartbreaker的結他Riff,喜歡既「沉悶」又以魔戒故事為歌詞籃本的The Battle of Evermore,The Immigrant Song的Intro甚至還取代了Baba O'Riley的Intro成為了我現在的電話鈴聲……
The Beatles夠偉大了嗎?The Rolling Stones又如何?Bob Dylan又好……就算是Deep Purple、馬文蓋、大波士Bruce Springsteen……我也不會對你說我是他們的樂迷。即使我喜歡如此之多的Led Zeppelin作品,也不會說自己迷上了齊柏林飛船。
但的的確確,對The Who、David Bowie、Iggy Pop等等的音樂,我是有一份特殊的鍾情。那又不單單是我很喜歡他們不少作品那麼簡單,那是有一種從音樂開始到音樂之上的感覺。而同時,我不會否認我對Oasis、blur、Suede、Judy and Mary甚至The Bluetones的鍾情。即使你對這一漂不老不新的樂團/音樂單位嗤之以鼻。
或許不同的樂隊不同的音樂是我在人生不同階段的思想及情感的憑證,剛好這些年頭我喜歡的是那些六、七十年代的搖滾樂。
喜歡The Who是耍不了酷的,我把我那些The Who Tee穿在身上,沒有多少人知道那是一件Band Tee。
P.S. 在寫一些關於Led Zeppelin的東西,快將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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